【司法亂象】疑多次放生或輕判反修例罪犯 裁判官何俊堯遭調職

被指立場偏頗、裁決不公的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將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將暫時毋須審理刑事案件。何官過去審理8宗涉及反修例示威案,被告均罪名不成立或獲得輕判,包括早前裁定被控襲警罪的北角區議員仇栩欣亦脫罪,被質疑「放生」罪犯。

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遭調職,不須審理反修例案件。(網上圖片)
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遭調職,不須審理反修例案件。(網上圖片)
仇栩欣涉襲警案,獲何官脫罪。(仇栩欣FB)
仇栩欣涉襲警案,獲何官脫罪。(仇栩欣FB)

據《星島日報》報道,何俊堯將由東區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職責只涉及行政工作,毋須親自審案。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日前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裁判官何俊堯,於過去審理8宗涉及反修例示威案時,疑立場偏頗,裁決不公,將案中的被告均裁定罪脫,令公眾質疑其有政治傾向,要求馬官立即停止讓其審理與政治相關案件,以釋除公眾的疑慮。

有關投訴涉及何官審訊的案件包括︰(一)香港眾志3名成員何秀儀、吳嘉兒及鄭家朗去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抗議,裁定3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僅罰款1,000元,何官3是未來「社會棟樑」,着他們應留「有用之軀」

(二) 去年6月大學生王愷銘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塗鴉醜化諷刺警員,何官僅被告感化1年及賠償1,200

(三)何官審理仇栩欣襲警一案,斥警員「大話冚大話」,因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更對警員使用不恰當武力表示關注

(四)聽障婦於去年98日促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草案的遊行中,涉推警員肩膀而被控襲警。何官質疑其或未明警員解釋,准簽保守行為

(五) 酒店餐飲接待員去年萬聖節晚上,向警方防線拋擲兩個麻包袋,何官卻指被告行為「不算太暴力」,而且「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輕判社會服務令

(六) 中四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掟汽油彈,承認縱火罪,何官卻表示:「唯一受傷可能係被告被制服嘅時候」

(七)何官在年輕工程師涉藏電磨機對講機等被控3罪時,表示警員的證供不能放心依靠,案件僅花半天審結,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八)男學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何官指控方證人證供不能接納,控方無法證明涉案物品為被告所管有,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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